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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百年品牌“新竹米粉”或?qū)⒏姆Q“炊粉”

2014年06月30日 22:57:23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30日消息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灣百年品牌“新竹米粉”或?qū)⒏拿伞靶轮翊斗邸薄E_灣“食管法”修正案7月1日上路,米含量不足50%,不能在包裝上標示“米粉”。這讓傳承“新竹米粉”4代的業(yè)者擔(dān)憂,如果只講究成分取名,新竹米粉恐怕要喪失競爭力。不過,臺灣“衛(wèi)福部食藥署”掛保證,新竹米粉絕對不會消失,會變成更高尚的品牌。

  依“市售包裝米粉絲產(chǎn)品標示規(guī)定”,米含量達100%才能稱為“純米粉”,或俗稱“米粉”,如果米含量達50%以上、未達100%則稱“調(diào)和米粉”或“炊粉”,如果米含量未達50%,品名不得宣稱為“米粉”或“調(diào)和米粉”。

  新竹市長許明財30日和新竹米粉商業(yè)同業(yè)公會,由“立委”呂學(xué)樟陪同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在新竹市米粉寮傳承4代的曾姓業(yè)者說明,成分的喜好、價格依市場機制決定,純米或不同比例含量的米粉,各家米粉廠不是不會做,而是取決于消費需求,如果只有臺灣講究成分取名,國際競爭者業(yè)者將快速順勢取代米粉名稱,搶走市場,新竹米粉恐在幾年內(nèi),甚至半年內(nèi)就喪失競爭力了。

  臺灣“食藥署”對此強調(diào),若“新竹米粉”使用特殊制程或在新竹當(dāng)?shù)禺a(chǎn)制,且米含量達100%,則品名標示“新竹米粉”,無違法之虞,新制米粉標示規(guī)定7月1日如期上路。(中國臺灣網(wǎng)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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