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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友人態(tài)度松動 臺檢方查扁洗錢案或有突破

2008年10月05日 08:23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公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昨天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到案,并提訊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zhèn)慧、吳淑珍友人蔡銘哲,訊后分別飭回及還押。專案小組指出,蔡銘哲疑利用多重管道將陳水扁家資金匯到島外,金額逾5億元(新臺幣,下同),他原本拒絕配合的態(tài)度已逐漸松動,有利檢方偵辦。

  報道稱,特偵組昨天上午提訊兩名被告陳鎮(zhèn)慧、蔡銘哲,傳喚的兩名證人,除馬永成外,還包括彰化銀行民生分行的葉姓襄理,分別由周士榆、李海龍、林嚞慧與吳文忠四位檢察官負責訊問。

  “最高檢察署”查黑中心偵辦的首波公務機要費案中,認定陳水扁等人供稱以SOGO百貨、臺北101大樓及微風廣場三家公司禮券的發(fā)票核銷“非機密”公務機要費,支付兩件“對外秘密工作”,僅構成偽造文書罪,并不構成貪污。

  不過特偵組認為,這筆高達1195萬余元的資金去向可疑,昨天特別傳喚曾擔任過陳水扁辦公室主任的馬永成說明。由于這部分的證據(jù)尚未明確,且馬永成離開該職位后并未介入陳水扁辦公室或陳水扁家資金處理,因此檢察官仍以證人身份將馬永成飭回,并未列為被告。

  專案小組指出,特偵組清查陳水扁家及相關人頭戶的賬戶后發(fā)現(xiàn),蔡銘哲疑協(xié)助陳水扁家在南港展覽館等多項工程中,向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收受上億元賄款,并利用親友、郭銓慶及力麒員工賬戶,將賄款及陳水扁家資金匯到島外,總金額逾5億元。

  專案小組說,蔡銘哲匯往島外的資金,約有2億元經(jīng)由美國、香港及新加坡等地的人頭賬戶轉匯到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在新加坡的銀行賬戶內(nèi),其它資金則去向不明。蔡銘哲胞姐蔡美利上周接受檢方偵訊時,已同意將提供賬戶數(shù)據(jù)供特偵組參考,但蔡銘哲始終持保留態(tài)度,不愿意配合。

  專案小組表示,蔡銘哲于昨天長達8個小時的訊問期間,原本拒絕配合的態(tài)度已逐漸松動,近日內(nèi)將對案情有所斬獲;而陳鎮(zhèn)慧日前雖坦承協(xié)助陳水扁家將部分公務機要費作為私用,不過仍不愿透露細節(jié),但“證據(jù)會講話”,檢察官將持續(xù)以所扣得的證據(jù)讓她全盤托出。(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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